恢复美国金融体系的完整性

[美国·斯坦福消息]

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的总统权力,特此命令:

部分 1。  目的。  美国的金融机构在保护美国人民免受金融欺诈和滥用行为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我的政府已采取重大措施,降低为美国人提供金融服务的成本,并减少不必要的、繁重的联邦法规,这些法规限制了经济增长并损害了全国金融服务提供商的竞争力。  然而,美国长期以来的政策是采取量身定制的措施,保护我们的金融体系免遭非法使用,并促进金融机构安全稳健的贷款和其他做法。  我的政府不会容忍国家非法跨境金融活动造成的安全和公共安全风险,也不允许向不予入境和驱逐的外国人提供信贷或金融服务,从而给我们的金融体系带来风险。

即使提供最基本的金融服务,如果缺乏适当的了解客户实践,也可能被滥用来为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活动提供资金。低美元跨境资金转移被用来促进或实施恐怖主义融资、毒品贩运、人口贩运和其他非法活动。金融趋势分析发现,美国与墨西哥卡特尔有关的致命芬太尼相关金融活动中心。最近对中国洗钱网络的分析发现,外国护照持有者如何利用美国账户为犯罪组织洗钱超过 3,120 亿美元s,人口贩运是与转移相关的活动中的重点。为了减轻这些风险,需要强有力的客户识别计划和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还应注意向不允许入境和驱逐的外国人提供抵押贷款和汽车贷款、信用卡和其他消费信贷所带来的信用风险。  其中许多借款人可能因搬迁或雇主决定遵守移民法而面临工资损失的可能性。  向没有合法工作授权或面临严重工资损失风险的外国人提供贷款会造成结构性“偿还能力”缺陷,从而损害国家银行体系的安全和稳健。  此外,违反移民法的雇主可能会少报工资、使用不匹配或无效的社会安全号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码,或者未能提供信息。适当扣缴或免除工资税。  此类计划可能会掩盖收入来源、扭曲信贷承销并促进地下经济活动,从而在我们的金融体系中造成脆弱性。

本届政府的政策是恢复美国金融体系的完整性,保护金融机构免受结构性风险,并阻止欺诈和滥用。

Sec. 2.  Definition.  “联邦职能金融监管机构”一词是指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货币监理署、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

Sec. 3.  防范欺诈和滥用。  (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60 天内,财政部长应就非工作授权人群及其雇主利用美国金融体系带来的风险向金融机构发出正式建议。  本通报应描述与以下类别的可疑活动相关的具体危险信号和类型:

(i) 雇主或劳务经纪人逃税工资税的证据模式,包括系统性地未能为非工作授权个人预扣或缴纳联邦就业税;

(ii) 利用某些外国身份文件、代理人账户、空壳公司或复杂的“漏斗”结构来混淆最终受益所有人的身份或隐瞒工资支出的真实性质;

(iii) 未注册货币服务业务的策略性运用企业、第三方支付处理商或点对点平台,以促进“账外”工资支付,旨在绕过银行保密法报告门槛或纳税义务;

(iv) 与在受监管的薪资处理系统之外进行的薪资周期相关的重复性、低于阈值的现金提取或存款模式,也称为“结构化和微观结构化”;

(v) 表明存在劳工贩运或强迫劳动(定义见《美国法典》18 U.S.C. 1589)的金融活动,其收益与合法商业收入混合或转移到外国司法管辖区;和

(vi) 在申请人缺乏经过验证的合法移民身份的情况下,使用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ITIN) 获取信贷产品或开设存款账户。尽管 ITIN 有助于税务合规,但使用其代替社会安全号码或有效的工作授权签证可能会被认为存在风险。行为者需要加强尽职调查,以确保该帐户不会被用来帮助非法雇用未经授权的外国人。

(b) 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90 天内,财政部长应与相应的联邦职能金融监管机构协商,提议修改《银行保密法》的适用实施条例,以加强对所涵盖金融机构的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此类更改应确保:

(i) 机构收集并验证足够的客户身份信息,以合理识别账户的名义所有者和受益所有者,以评估与非法融资、逃避制裁、欺诈或其他非法活动相关的风险;和

(ii) 在其他风险指标或监管问题有保证的情况下,机构有权获取解决重大合规问题所需的额外信息,包括作为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计划的一部分,当此类信息与评估与欺诈、身份虚假陈述、逃避制裁或其他非法金融活动相关的风险相关时,收集与账户持有人是否在美国拥有合法移民身份和就业授权相关的信息。

(c) 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180 天内,财政部长和相应的联邦职能金融监管机构应考虑修改《银行保密法》的适用实施条例,以加强对所涵盖金融机构的基于风险的客户识别计划要求。考虑的任何变化都应考虑到外国领事身份证对美国金融体系完整性造成的风险。

4。  广告解决结构性信用风险。  (a) 在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60 天内,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考虑澄清,潜在的驱逐出境和工资损失可能会对非工作授权借款人根据 12 CFR 第 1026 部分及其附录和补充中的“偿还能力”标准偿还信贷延期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贷款人可以将这些因素视为合理和善意承保的一部分决心。

(b) 自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60 天内,各适当的联邦职能金融监管机构应发布有关管理非工作授权人群造成的潜在信用风险的指南。

5。  一般规定。  (a) 此订单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损害或以其他方式影响:

(i) 法律授予行政部门或机构或其负责人的权力;或

(ii) 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主任与预算、行政或立法提案有关的职能。

(b) 该命令的执行应符合适用法律并视拨款情况而定。

(c) 本命令无意、也不会针对美国及其部门、机构或实体、其官员、雇员或代理人或任何其他人创造任何可依据法律或衡平法强制执行的实质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

(d) 公布本命令的费用应由财政部承担。

唐纳德·J·特朗普

白宫,

 202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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